Lead Pipeline 看板

第 4 章 — Lead Pipeline 操作

May 24, 2026

版本 v1.0 · 更新日期 2026-05-24 · 對象:一線業務

本章內容
  1. 4.1 看板長怎樣
  2. 4.2 11 個階段地圖
  3. 4.3 看板基本操作(拖卡 / 看詳情 / 加備註)
  4. 4.4 SOP A — 新名單早晨處理
  5. 4.5 SOP B — 送樣流程
  6. 4.6 為什麼成交不用手動移到 Won
  7. 4.7 相關欄位附錄

4.1 看板長怎樣

左側選單點 Opportunities(機會),上方下拉選 Lead Pipeline。每個欄位是一個「階段」,每張卡片是一個 名單(機會卡)

Lead Pipeline 看板全景
圖 4.1 — Lead Pipeline 看板,11 個階段欄位橫向排列

4.2 11 個階段地圖

每張卡片在生命週期裡會走過下面這些階段。主流程記 1 → 7 就好,分支(8-11)只在「不繼續」或「資料壞掉」時用到。

主流程(7 階段)

1. 尚未接觸 2. 已聯繫待回覆 3. 已聯繫評估資格 4. 已聯繫符合資格 5. 已送樣待追蹤 6. 合約簽署中 7. Won ✅
#階段客人狀態業務該做下一步
1尚未接觸剛從 Paperform 或人工建檔進來,還沒打第一通電話24 小時內首次聯繫打通→2;打不到→隔天再撥,連 3 天沒通→11
2已聯繫待回覆已留言/訊息,對方還沒回24-48 小時後追第二次對方回→3;沒回→10
3已聯繫評估資格對方有回,正在了解需求收集:興趣品牌/月採量/店型/統編符合→4;不符→8
4已聯繫符合資格已判定值得寄樣跑「送樣 SOP」(見 §4.5)樣品寄出→5
5已送樣待追蹤樣品在路上 / 已到對方手上系統自動發 7/30/60 天追蹤信;業務只需電話了解口感反饋願意下單→6;沒興趣→8 或 10
6合約簽署中進入正式合作(合約 / 報價來回)跟管理員協作建合約;同步把 統編 / 付款條件 填進聯絡人首筆下單→系統自動移 7
7Won ✅已成交不用手動移!SHOPLINE 下單瞬間系統自動搬卡並拿掉 lead 標籤(詳見 §4.6)(終點)

分支(4 階段)

#階段什麼時候用
8暫不符合條件評估後判定目前不適合(店型/地區/量太小)— 可日後重評
9拒絕客人明確說不要,不再追
10潛在繼續追蹤暫時沒下文但值得長期經營;系統會在 90 天自動觸發長線培養
11聯絡資訊有誤電話打不通、email 退信 — 等管理員修資料

4.3 看板基本操作

拖卡換階段

滑鼠把卡片從一個欄位拖到另一個欄位。移到 Won ✅ / 拒絕 / 暫不符合條件 時 GHL 會跳確認(系統會把 status 設成 won / lost)。

⚠️ 拖之前先確認對方狀態 — GHL 不會在拖完跳出表單問你「為什麼」,資訊不齊就先別動。

看卡片詳情

點任一張卡片 → 跳出 Modal 對話框(不是右側 sidebar),顯示這張機會卡的完整資料 + 聯絡人資訊。可在這裡直接改 Stage / Status / Owner / Business Name 等欄位。

卡片詳情 Modal
圖 4.3 — 點卡片後跳出的 Modal,可直接編輯 Pipeline / Stage / Status / 聯絡資訊

加備註(Note)

備註寫在聯絡人身上(不是卡片身上),所以同一位客戶的歷次互動都會留下來。寫法:

  1. 進入聯絡人詳情頁(從卡片 Modal 點聯絡人名字,或從 Smart List 點進去)
  2. 右側 icon 列點「Notes」(第 5 個 icon,顯示鉛筆圖示)
  3. 面板上方點 Add note → 跳出 Title + Description 編輯框 → 輸入 → Save

4.4 SOP A — 新名單早晨處理

每天上班第一件事,約 8 分鐘跑完。

  1. 看 Smart List「Lead」 — 路徑:Contacts → Smart Lists → Lead。按 Date Created 由新到舊排序,鎖定昨晚到今早新進的名單。
  2. 逐筆判斷是不是真名單
    • 明顯亂填(電話 0000、email 假掉)→ 卡片移到 11. 聯絡資訊有誤
    • 疑似已存在客戶 → 比對後若同一人 → 通知 Leo 合併;若同公司不同窗口 → 在舊聯絡人的「別名_Aliases」欄位加註新名字
  3. 打第一通電話 / 訊息
    • 通了 → Note 寫對話重點 → 卡片移 2. 已聯繫待回覆(若當下已進入需求討論,直接跳 3. 已聯繫評估資格)
    • 沒通但有留 LINE / 語音 → 卡片留在 1. 尚未接觸,隔天再打;連 3 天沒通 → 移 11
  4. 填關鍵欄位(Paperform 帶進來的可能不齊):詢問來源管道 / 感興趣品牌 / 感興趣品項 / 月採購量 / 店鋪所在地區。這 4 個欄位填齊系統才能正確分類 B2B / B2C。
Smart List Lead 列表
圖 4.4 — Smart List「Lead」過濾結果(目前 941 筆)
不要做的 3 件事
  • ❌ 不要看到名單就移到 Won(那是系統用 SHOPLINE 訂單觸發的,手動移會把金額弄成 0)
  • ❌ 不要刪重複名單 — 通知 Leo 合併;直接刪會把過去的對話歷史一併刪掉
  • ❌ 不要漏填關鍵欄位 — B2B/B2C 分類靠那 4 個欄位,沒填會被分錯

4.5 SOP B — 送樣流程

從「符合資格」到「樣品已寄出」這段。

  1. 卡片在 4. 已聯繫符合資格 階段
  2. 在聯絡人填:
    • 樣品寄送地址(sample_ship_address)
    • 感興趣品項(interested_items)— 決定要寄哪幾瓶
  3. 跟出貨人員交接寄樣
  4. 寄出當天回卡片:
    • 卡片移到 5. 已送樣待追蹤
    • 聯絡人填 樣品寄送日期(sample_ship_date)— 這欄會觸發系統在 7 天後自動發追蹤 email
    • Note 寫:寄了哪些品項、宅配單號
  5. 接下來 7 / 30 / 60 天系統自動發 3 封追蹤信。業務只需在客戶有反饋時電聯跟進。

結案分支

  • 客人願意下單 → 移到 6. 合約簽署中
  • 客人明確說不要 → 9. 拒絕10. 潛在繼續追蹤
  • 樣品被退回 → 見第 8 章「場景式 SOP — 樣品被退回」
Note 編輯框
圖 4.5 — Note 編輯框(Title + Description + 色卡 + 附件 + Associated objects)

4.6 為什麼成交不用手動移到 Won

業務最常問:「我跟客人談好了,為什麼不能自己拖到 Won?」答:可以,但建議不要。

系統做了什麼

客人在 SHOPLINE 下任何訂單(刷卡或月結都算)→ 訂單透過 webhook 傳到 n8n → n8n 用 email / 電話 / 統編 比對到對應聯絡人 → 自動做 3 件事:

  1. 找出該聯絡人在 Lead Pipeline 的開啟中卡片 → 移到 7. Won ✅
  2. 拿掉 lead 標籤
  3. 更新累計消費額(Won 卡的金額會自動帶最新累計消費,不需手動算)

手動移的後果

  • 你手動移的瞬間,Won 卡金額 = 0(沒對到訂單)
  • 客人之後真的下單,系統不會再動一次 — 累計金額永遠 0
  • 報表看不出他的真實貢獻

例外

簽了合約但客人用體系外管道(紙本月結發票、線下匯款)首次下單 → 手動移 Won,並請 Leo 補建一張 AR 卡 + 補登累計金額。

4.7 相關欄位附錄

聯絡人(Lead 相關)

欄位fieldKey用途
詢問來源管道contact.inquiry_source名單來源
感興趣品牌contact.interested_brand寄樣 / 介紹品時參考
感興趣品項contact.interested_items決定寄哪些樣
月採購量_預估contact.monthly_purchase_estimate評估資格
店鋪所在地區contact.store_region物流安排
樣品寄送地址contact.sample_ship_address送樣用
樣品寄送日期contact.sample_ship_date觸發追蹤信
樣品追蹤備註contact.sample_tracking_note寄樣後的口感回饋
別名_Aliasescontact.aliases同人多名字
LINE_IDcontact.line_id客人 LINE
統一編號contact.tw_business_id簽約 / 月結用
業務負責人contact.sales_owner誰負責

對應的自動化(workflow)

Workflow觸發做什麼
#06 Lead新進名單通知進入「尚未接觸」推 GHL App 通知業務
#07 Lead 符合資格樣品通知進入「已聯繫符合資格」推播提醒安排寄樣
#08 Lead樣品寄出追蹤進入「已送樣待追蹤」自動發 7/30/60 天追蹤 email + App 推播
#09 Lead長線培養90天進入「潛在繼續追蹤」90 天後推季度問候提醒
#10 Paperform樣品索取收單Paperform 表單送出自動建檔 + 建卡到「尚未接觸」

本章編寫於 2026-05-24 · 所有事實層已對照 GHL API 即時核對 · 出包找 Leo <[email protected]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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